今年12月2日上午,台山市台城地区在台城镇通济路中旅社榕树头法制宣传栏处举行了一次“台山市‘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咨询”活动。 此次活动主要内容就是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普法办《关于开展2005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而在全市范围内统一进行的一次以宣传《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 在台城城区参加这次法律咨询活动的单位有市依法治市办、市人大法工委、市府办、市总工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妇联、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法援处、市公证处、市律师司务所、市检察院、市法院以及台城镇人民政府。各镇也在本镇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这一活动。 我市举办的“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咨询活动受到广大市民的欢迎和参与(如图)。据不完全统计,前来咨询现场进行法律咨询以及请求法律援助的达2300多人次,进行法律咨询寻求法律帮助的问题涉及到婚姻、家庭、邻里、山林土地、老年人妇女儿童权益、工厂企业、土地发包、工程承包、合同纠纷、经济纠纷等方面问题。参加活动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对前来咨询的市民有问必答,热诚帮助,使前来咨询的市民带着疑问而来,带着满意而归。(市人大 罗树本摄影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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